当前位置:首页 > 星命与八字 > 详细内容
子平真诠注
发布时间:2012/5/26  阅读次数:2648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
冲四库之中,虽五行俱有,而终以土为主,土冲则灵,金木水火,岂能以四库之冲而动乎?故财官属土,冲则库启。如甲用戊财而辰戌冲,壬用己官而丑未冲之类,是也。然终以戊己干头为清,用干既透,即不冲而亦得也。至于财官为水,冲则反累。如己生辰月,壬透为财,戌冲则劫动,何益之有?丁生辰月,透壬为官,戌冲则伤动,岂能无害,其可谓之逢冲而壬水之财库官库开乎?

财官属土,冲则库启,亦是囿于欲说。要知甲生辰月,仅水为库耳,土乃本气,乙为余气,皆非库也。如土为用,透则用清,何待于冲?特四库同气,虽冲无碍耳。若壬水为用,冲则土动,岂能无碍?以乙木为用,冲则戌中金起而克木,亦非美事;若水木透干,则根受其损,不透则本非可用之物,冲否殊无关系耳。

今人不知此理,甚有以出库为入库者。如丁生辰月,壬官透干,不以为库内之壬,干头透出,而反谓干头之壬。逢辰入库,求戌以冲辰,不顾其官之伤。更有可笑者,月令本非四墓,别有用神,年日时中,一带四墓,便求刑冲。日临四库,不以为身坐库根,而以为身主入库,求冲惟解。种种谬论,令人掩耳。

然亦有逢冲而发者,何也?如官最忌冲,而癸生辰月,透戊为官,与戌相冲,不见破格。四库喜冲,不为不是,却不知子午卯酉之类,二者相仇。乃冲克之冲。而四墓土自为冲,乃冲动之冲,非冲克之冲也。然既以土为官,何害于事乎。癸生辰月,透戊土官星,逢冲不破格者,即因辰戌同气,故少妨碍,并非喜冲也。十二支中以寅申巳亥之冲为最剧,以其为五行生地也。子午卯酉之冲,有成有败,则以四皆败地,亦是旺地。忌者冲而去之为成,喜者逢冲为败,至于墓之冲,最少关碍。然有须注意者,人元用事是也。如辰中乙木,有清明后十日内,乙木余气犹旺,则乙木尚可为用,特与冲否无关系。

是故四墓不忌刑冲,刑冲未必成格。其理甚明,人自不察耳。

十七、论四吉神能破格
财官印食,四吉神也。然用之不当,亦能破格。

官煞财印食伤,乃五行生克之代名词,以简驭繁,并寓刚柔相配之义,故有偏正名称。无所谓吉凶也。合于我之需要,即谓之吉,不合需要,即谓之凶。成格破格,系乎喜忌,不在名称也。

如食神带煞,透财为害,财能破格也。春木火旺,见官则忌,官能破格也。煞逢食制,透印无功,印能破格也。财旺生官,露食则杂,食能破格也。

食神带煞,以食制煞为用也。见财则食生财为忌,为破格,若不带煞,则食神格喜见财矣。春木火旺,为木火伤官,见官破格,煞逢食制,见印夺食,财旺生官,见食则伤克官星,并皆破格。

是故官用食破,印用财破,譬之用药,参苓芪术,本属良材,用之失宜,亦能害人。官忌食伤,财畏比劫,印惧财破,食畏印夺,参合错综,各极其妙。弱者以生扶为喜,强者因生扶而反害;全在是否合于需要,不因名称而有分别也。

十八、论四凶神能成格
煞伤枭刃,四凶神也。然施之得宜,亦能成格。

如印绶根轻,透煞为助,煞能成格也。财逢比劫,伤官可解,伤能成格也。食神带煞,灵枭得用,枭能成格也。财逢七煞,刃可解厄,刃能成格也。

四凶神能成格者,以煞伤枭刃为相神也。印轻透煞,以煞生印而成格。财逢劫夺,以伤化劫而成格。食神带煞,以枭制食化煞而成格。财逢钱煞,以刃分财敌煞而成格。合于需要,皆右以为我之助也。

是故财不忌伤,官不忌枭,煞不忌刃。如治国,长枪大戟,本非美具,而施之得宜,可惟戡乱。财须根深,最宜食伤相生;官宜印护,枭印同功;劫刃太旺。官煞咸美,用之合宜,皆为助我之神,岂因名称而有分别哉!

十九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
月令用神,配以四柱,固有每字之生克,以分吉凶。然有同此生克,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,尤谈命之奥也。

如正官同是财伤并透,而先后有殊。假如甲用酉官,丁先戊后。则以财为解伤,即不能贵,后运必有结局。若戊先而丁在时,则为官遇财生,而后因伤破,即使上运稍顺,终无结局,子嗣亦难矣。

印格同是贪财坏印,而先后有殊。如甲用子印,己先癸后,即使不富,稍顺晚景。若癸先而己在时,晚景亦悴矣。

食神同是财枭并透,而先后有殊。如壬用甲食,庚先丙后,晚运必亨,格亦富而望贵。若丙先而庚在时,晚运必淡,富贵两空矣。

七煞同是财食并透,而先后大殊。如己生卯月,癸先辛后,则为财以助用,而后煞用食制,不失大贵。若辛先而癸在时,则煞逢食制,而财以夺食党煞,非特不贵,后运消索,兼难永寿矣。

他如此类,可以例推,然犹吉凶之易见者也。至丙生甲寅年癸时,戊官能生印,而不怕戊合,戊能泄身为秀,而不得越甲以合癸,大贵之格也。假使年月戊癸而得甲,或年甲而月癸时戊,则戊无所隔而合癸,格大破矣。

丙生辛酉,年癸时己,伤因财间,伤之无力,间有小贵。假使癸己并,而中无辛隔,格尽破矣。

辛生申月,年壬月戊,时上丙官,不畏隔戊之壬,格亦许贵。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,或年戊月丙而时壬,则壬能克丙,无望其贵矣。如此之类,不可胜数,其中吉凶,似难猝喻。然细思其故,理甚显然,特难为浅者道耳。

二十、论星辰无关格局
八字格局,专以月令配四柱。至于星辰好歹,既不能为生克之用,又何以操成败之权,况于局有碍。

即财官美物,尚不能济,何论吉星!于局有用,即七煞伤官,皆为美物,何谓凶辰乎!是以格局既成,即使满盘孤辰八煞,何损其贵!格局既破,即使满盘天德贵人,何以为功!令人不知轻重,见是吉星,遂至抛却用神,不管四柱,妄论贵贱,谬谈祸福,甚可笑也。

况书中所云禄贵,往往指正官而言,不是禄堂贵人。如正财得伤贵为奇,伤贵者,伤官也。伤官乃生财之具,正财得之,所以为奇。若指贵人,则伤贵为何物乎!又若因得禄而避位,得禄者得官也。运得官乡,宜乎进爵。然如财用伤官食神,运透官,则格杂。正官官露,运又露官,则重。凡此之类,只可避位也。若作禄堂,不独无是理,抑且得禄避位,言法上下不相顾。古人作书,何至不通若是!

又若论女命有云,贵众则舞裙歌扇。贵众者,官众也。女以官为夫,正夫岂可叠出乎!一女众夫,舞裙歌扇,理固然也。若作贵人,乃是天星,并非夫主。何碍于众,而必为娼妓乎?

贵,即官也,贵众,即官众。如以天乙为言,从夏至至冬至,用阴贵,从冬至至夏至,用阳贵。又须适为用神,而又宣财生旺也。若财多身弱,则须以比劫分财为美,贵多须以损官化官为美,无损化之神,则有病无药,其为下贱可知。总之女命以用神为夫星,不必定用官。官煞者克我者也,四柱中有官煞,先须安顿,非必为用,则则不论男女命皆然。若用神非值己乙,或天乙为忌神,阴阳并见,重叠杂出,皆不足为吉凶,无关轻重,置之不论可也。

然星辰命书亦有谈及,不善看书者执之也。

如贵人头上带财官,门充驷马,盖财官如人美貌,贵人如人衣服,貌之美者,衣服美则愈显。其实财官成格,即非贵人头上,怕不门充驷马。又如论女命有云,无煞带二德,受两国之封。盖言妇命无凶煞,格局清贵,又带二德,必受荣封。若专主二德,则何不竟云带二德受两国之封,而必先曰无煞乎?若云命逢险格,柱有二德,逢凶有救,可免于危,则亦有之。然终无关于格局之贵贱也。星辰之于用神,各有所宜。如官星天乙,印绶宜二德,财官驿马,食伤宜文昌。词馆学堂用官而官临天乙,锦上添花,用印而印临天月二德,素食慈心。美者愈增其美,凶者得减其凶,非藉以成格也。若舍用神而论星辰,则行运吉凶,如何取法乎?无煞带二德,煞指忌神而言,亦非定指七煞也。八字之格用神看法,与星辰无关,但有八字同一格局,而高低不同,则星辰之锦上添花,非尽无稽。

二十一、论外格用舍
八字用神,既专主月令,何以又有外格乎?外格者,盖因月令无用,权而用之,故曰外格也。

此篇议论,似未明显。盖本书以月令为经,用神为纬,用神者,全局之枢纽也。月令之神,不能为全局枢纽,则不得不向别位干支取用。用虽别取,而其重心仍在月令。如木生冬令,水旺木浮,取财损印,取火调侯,正以月令水旺而寒之故也。木生秋令,金坚木缺,取火制金,取水化金,正以月令金神太旺之故也。若此之类,不名为外。外格者,正格之外,气势偏胜,不能以常理取用,在正轨之外,故名为外格也。

如春木冬水土生四季之类。日与月同,难以作用。类象、属象、冲财、会禄、刑合、遥迎、井栏、朝阳诸格,皆可用也。若月令自有用神,岂可别寻外格。又或者春木冬水,干头已有财官七煞,而弃之以就外格,亦大谬矣。是故干头有财,何用冲财!干头有官,何用合禄!书云,提纲有用提纲重。又曰,有官莫寻格局。不易之论也。

春木冬水,乃阳刃建禄也。要知刃禄虽不能为用,而用之关系仍在月令。如煞刃格,以官煞制刃,是用在官煞也;建禄身旺,以泄秀为美,是用在食伤也。土生四季,用木疏土,或用金泄秀,用在木金,此类皆非外格也。按气象偏于一方。如春木而支连寅卯辰,或亥卯未,四柱无可扶抑。日与月同,则从强从旺,日不与月同,而日元临绝,则从官煞,从财、从食伤。或日干化合,则为化气,如类象属象之类,方为外格也。外格虽非常轨,而自有一种意义,合于五行正理,方有可取。若倒冲,刑合,等格,理不可通,亦不足信也。至于月令有用神,四柱有扶抑,岂有舍之别取之理?“提纲有用提纲重”者,言用神以月令为重也;“有宫莫寻格局”者,言四柱有扶抑,不必别寻格局,是诚取用神不易之法也。

然所谓月令无用者,原是月令本无用神,而今人不知,往往以财被劫、官被伤之类,用神已破,皆以为月令无取,而弃之以就外格,则谬而又谬矣。

财被劫官被伤者,当观者有无救应之神,无救应则为破格。本来八字佳者少不佳者多,故富贵之人少而贫贱之人多,成功之人少而失败之人多。无如以命就评者,每怀挟未来之希望而来,问凶不问吉,不过口头之词,若闻财劫官伤之说,有不掩耳欲走者乎?于是术士之流,迎合来者之心理,往往屏用神而不谈,专以星辰、格局、纳音为敷衍。此谬之所由来,亦谈命理者所力知也。

二十二、论宫分用神配六亲
人有六亲,配之八字,亦存与命。

六亲之名,由来甚古,义简而赅。汉代京焦说封,以克我为官鬼,我克为妻财,生我为父母,我生为子孙,同气为兄弟,并本身为六亲。命理之配六亲,实脱胎于此,名目虽殊,其理则一也。

其由宫分配之者,则年月日时,自上而下。祖父妻子,亦自上而下。以地相配,适得其宜,不易之位也。宫分者,地支之宫分也。年支为祖基,月支为父母,日支为妻宫,时支为子孙富,自上而下,以支辰之地位相配也。凡喜用聚于年月支者,祖基必丰,父母之荫庇必厚,幼年享用现成;喜用聚于日支者,妻宫必得力;聚于时支者,子孙必得力,晚运尤佳。年为出身之区,时为归宿之地,出身美则祖基荫庇可知,结局佳则子孙得力可知,亦自然之理也。

其由用神配之者,则正印为母,身所自出,取其生我也。若偏财受我克制,何反为父!偏财得,母之正夫也。正印为母,则偏财为父矣。正财为妻,受我克制,夫为妻纲,妻则从夫。若官煞则克制乎我,何以反为子女也。官煞者,则所生也。财为妻妾,则官煞为子女矣。至于比肩为兄弟,又理之显然者。

其间有无得力,或吉或凶,则以四柱所存。或年月或日时财官伤刃,系是何物,然后以六亲配之,用神局中,作何喜忌,参而配之,可以了然矣。以印为母,以财为多,局中如无财印,则将如何?用食而逢印夺食,用印而逢财破印,又将如何?是以当参合活看,未可构执也。太抵从印之喜总看父母,非必以印为母也;从财之喜忌看妻宫,非必以财为妻也。日主喜印而逢财破,则败祖业;日主忌印而逢财破,则兴家立业矣。身旺喜财而逢比劫分夺,则克妻,反之身弱财重,则以无比劫分夺为克妻矣。伤刃参配喜忌,见下论妻子节。
二十三、论妻子
大凡命中吉凶,于人愈近,其验益灵。富贵贫贱,本身之事,无论矣。至于六亲,妻以配身,子为后嗣,亦是切身之事。故看命者,妻财子禄,四事并论。自此而外,惟父母身所自出,亦自有验。所以提纲得力,或年干有用,皆主父母双全得力。至于祖宗兄弟,不甚验矣。

以妻论之,坐下财官,妻当贤贵。然亦有坐财官而妻不利,逢伤刃而妻反吉者,何也?此盖月令用神,配成喜忌。如妻宫坐财,吉也。而印格逢之,反为不美。妻宫坐官,吉也。而伤官逢之,岂能顺意。妻坐伤官,凶也。而财格逢之,可以生财。煞格逢之,可以制煞,反主妻能内助。妻坐阳刃,凶也。而或财官煞伤等格,四柱已成格局,而日无气,全凭日刃帮身,则妻必能相夫,其理不可执一。

既看妻宫,又看妻星。妻星者,干头之财也。妻透而成局,若官格透财,印多逢财,食伤透财为用之类。即坐下无用,亦主内助。妻透而破格,若印轻财露,食神伤官,透煞逢财之类。即坐下有用,亦防刑克。又有妻透成格,或妻宫有用,而坐下刑冲,未免得美妻而难偕老。又若妻星两透,偏正杂出,何(可)一夫而多妻,亦防刑克之道也。

至于子息,其看宫分,与看子星所透喜忌,理与论妻略同。但看子息,长生沐浴之歌,亦当熟读。如长生四子中旬半,沐浴一支保吉祥。冠带临官三子位,旺中五子自成行。衰中二子病中一,死中至老没儿郎。除非养取他人子,入墓之时命夭亡。受气为绝一个子,胎中头产有姑娘。养中三子只留一,男女宫中仔细详是也。

然长生论法,用阳而不用阴。如甲乙日,只用庚金长生巳酉丑顺数之局,而不用辛金逆数之申子辰。虽书有官为女、煞为男之说,然终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阳局,乙用辛男而用阴局。盖木为日主,不问甲乙,总以庚为男辛为女,其理自然。拘于官煞,其能验乎?

所以八字到手,要看子息,先看时支。如甲乙生日,其时果系庚金何宫,或生旺或死绝,其多寡已有定数。然后以时干子星配之,如财格而时干透食,官格而时干透财之类,皆谓时干有用。即使时逢死绝,亦主子贵,但不甚繁耳。若又逢生旺,则麟儿绕膝,岂可量乎!若时干不好,子透破局,即逢生旺,难为子息。若有死绝,无所望矣。此论妻子大略也。

二十四、论行运
论运与看命,无二法也。看命以四柱干支,配月令之喜忌。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支,配八字之喜忌。故运中每行一字,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八字,而统观之。为喜为忌,吉凶判然矣。

富贵定于命,穷通系乎难,命中植物之种子,而运则开落之时节也。虽有佳命而不逢时。则英雄无用武地,反之,八字平常而运能补其缺,亦可乘时顺起。此所以有“命好不如运好”之说也。看命取用之法,本外乎扶抑、去病、通关、调侯、助旺之法。取运配合,不过助我喜用,补其不足,成败变化,大致相同,原文甚明不

 

何谓喜?命中所喜,我得而助之者是也。如官用印以制伤,而运助印。财生官而身轻,而运助身。印带财以为忌,而运劫财。食带煞以成格,而运逢印。煞重身轻,而运来助食。伤官佩印,而运行官煞。阳刃用官,而运助财印。月劫用财,而运行伤食,如此这类,皆美运也。

何谓忌?命中所忌,我逆而施之者是也。如正官无印而运行伤,财不透食而运行煞,印绶用官而运合官,食神带煞而运行财,七煞食制而运逢枭,伤官佩印而运行财,阳刃用煞而运逢食,建禄用官而运逢伤。如此之类,皆败运也。

其有似喜而实忌者何也?如官逢运透,而本命有合。印逢官运,而本命用煞之类是也。

有似忌而实喜者何也?如官逢伤运,而命透印财,行煞运,而命透食之类是也。

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何也?如丙生子月亥年,逢丙丁则帮身,遇巳午则相冲是也。

又有行支而不行干者何也?如甲生酉月,辛金透而官犹弱,逢申酉则官植根,逢庚辛则混杂重官之类是也。

又有干同一类,而不两行者何也?如丁生亥月,而年透壬官,逢丙则帮身,逢丁则合官之类是也。

又有支同一类,而不两行者何也?如戊生卯月巳年,逢申则自坐长生,逢酉则会巳以伤官之类是也。又有同是相冲,而分缓急者何也?冲年月则急,冲日时则缓也。

又有同是相冲,而分轻重者上何也?运本美而逢冲则轻,运既忌而又冲则重也。

又有逢冲而不冲何也?如甲用酉官,行卯则冲。而本命巳酉相会,则冲无力。年支亥未,则卯逢年会,而不冲月官之类是也。

又有一冲而得两冲者何也?如乙用申官,两申并而不冲一寅。运又逢寅,则运与本命合成二寅,以冲二申之类是也。此皆取运之要法,其备细则又于各格取运章详之。

二十五、论行运成格变格
命之格局,成于八字。然配之以运,亦有成格变格之权。成格变格,比之喜忌祸福尤重。

何谓成格?本命用神,成而未全,运从而就之者是也。如丁生辰月,透壬为官,而运逢申子以会之。乙生辰月,或申或子会印成局,而运逢壬癸以透之。如此之类,皆成格也。

何谓变格?如丁生辰月,透壬为官,而运又逢戊,透出辰中伤官,壬生戌月,丁己并透,而支又会寅会午,作财旺生官矣,而运逢戊土,透出戌中七煞;壬生戌月,透己为用,作建禄用官矣,而运逢卯未,会亥卯未,又化禄,禄为伤。如此之类,皆变格也。

然亦有逢成格而不喜者,何也?如壬生午月,运透己官,而本命有甲乙之类是也。

又有逢变格而不忌者,何也?如丁生辰月,透壬用官,逢戊而命有甲;壬生亥月,透己用官,运逢卯未,而命有庚辛之类是也。

成格变格,关系甚大,取远者其细译之。

二十六、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
支中喜忌,固与干有别也。而逢运透清,则静而待用者,正得其用。而喜忌之验,于此乃见。

何谓透清?如甲用酉官,逢辰未即为财,而运透戊,逢午未即为伤,而运透丁之类是也。

若命与运二支会局,亦作清论。如甲用酉官,本命有午,而运逢寅戌之类。然在年则重,在日次之。至于时生午,而运逢寅戌会局,则缓而不急矣。虽格之成败高低,八字已有定论,与柱中原有者不同。而此五年中,亦能为其祸福。若月令之物,而运中透清,则与柱中原有者不甚相悬,即前篇所谓行运成格变格也。

运中透清或会合,与原有者不甚相远,待仅此五年,过此则依然如故。至于在年或在日时,未可拘执。总之,喜忌清则吉凶之验显,若为闲杂之神,则关系亦轻耳。

故凡一八字到手,必须逐干逐支,上下统看。支为干之坐地,干为支之发用。如命中有一甲,则统观四支,有寅亥卯未等字否,有一字皆甲木之根也。有一亥字,则统观四干有壬甲二字否。有壬,则亥为壬禄,以壬水用。有甲,则亥为甲长生,以甲木为用。有壬甲俱全,则一以禄为根,一以长生为根,二者并用。取运亦用此术,将本命八字逐干逐支配之而已。“支为干之生地,干为支之为用”二语,实为看命之要旨,并透兼用之说,似未尽合。地支之中,虽所藏多神,然亦有次序可循。如寅中藏甲丙戊三神,甲,当旺之气也;丙,方生之气也;戊,寄生之气也,次序先甲次丙次戊,显然可见。又如辰中藏戊乙癸三神,戊,土之本气也;乙木,春之余气也;癸,水之墓也。先戊次乙次癸,次序亦显然可见。

如   甲寅   丙寅   庚寅   戊寅。寅中有丙戊并透,然地支全寅,甲木当旺,当以从财为用,若地支寅午会局,则以丙火为用矣。

二十七、论时说拘泥格局
八字用神,专凭月令。月无用神,始寻格局。月令,本也,外格,末也,今人不知轻重,拘泥格局,执假失真。

故见戊生甲寅之月,时上庚申,不以为明煞有制,而以为专食之格,逢甲减福。

丙生子月,时逢巳禄,不以为正官之格,归禄帮身,而以为日禄归时,逢官破局。

辛日透丙,时遇戊子,不以为辛日得官逢印,而以为朝阳之格。因丙无成,财逢时煞,不以为生煞攻身,而以为时上偏官。

癸生巳月,时遇甲寅,不以为暗官受破,而以为刑合成格。

癸生冬月,酉日亥时,透戊坐戌,不以为月劫建禄,用官通根,而以为拱戌之格,填实不利。辛日坐丑,寅年亥月卯时,不以为正财之格,而以为填实拱贵。

乙逢寅月,时遇丙子,不以为木火通明,而以为格成鼠贵。

如此谬论,百无一是,此皆由不知命理,妄为评断也。

二十八、论时说以讹传讹
八字本有定理,理之不明,遂生异端。妄言妄听,牢不可破。

如论干支,则不知阴阳之理,而以俗书体象歌为确论。论格局,则不知专寻月令,而以拘泥外格为活变。论生克,则不察喜忌,而以伤旺扶弱为定法。论行运,则不问同中有异,而以干支相类者为一例。

究其缘由,一则书中用字轻重,不知其意,而谬生偏见,一则以俗书无知妄作,误会其说,而深入迷途,一则以论命取运,偶然凑合,而遂以己见为不易,一则以古人命式,亦有误收,即收之不误,又以己意入外格,尤为害人不浅。

如壬申 癸丑己丑甲戌,本杂气财旺而生官也。而以为乙亥时,作时上偏官论。岂知以旺财生煞,将救死之不暇,于何取贵。此类甚多,皆误收格局也。如己未壬申戊子庚申,本食神生财也,而弃却月令,以为戊日庚申,合禄之格,岂知本身自有财食,岂不甚美,又何劳以庚合乙,求局外之官乎!此类甚多,皆硬入外格也。

人苟中无定见,察理不精。睹此谬论,岂能无惑!又何况今日贵格不可解者,亦往往而有乎。岂知行术之人,必以贵命为指归。或将风闻为实据,或探其生日,而即以己意加之生时,谬造贵格。其人之八字,时多未确。即彼本身,亦不自知。若看命者,不究其本,而徒以彼既富贵,迁就其说以相从,无惑乎终身无解日矣。

二十九、论正官格
官以克身,虽与七煞有别,终受彼制。

何以切忌刑冲破害,尊之若是乎?盖人生天地,必无矫焉自尊之理,虽贵极天子,亦有天祖临之。正官者分所当尊,如在国有君,在家有亲,刑冲破害,以下犯上,乌乎可乎?

以刑冲破害为忌,则以生之护之为喜也。存其喜而出其忌则贵。而贵之又有高低者,何也?以财印并透者言之,两不相碍,其贵也大。如薛相公命,甲申壬申乙巳戊寅,壬印戊财,以乙隔之,水与土不相碍,故为大贵。若壬戌丁未戊申乙卯,杂气正官,透干会支,最为贵格。而壬财丁印,二者相合,仍以孤官无辅论,所以不上七品。

若财印不两用,则单用印,不若单用财。以印能护身,亦能泄官,而财财生官也。若化官为印而透财,则又为大贵之格。如金状元命,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是也。此皆用财印,无伤官而不杂煞,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。

然而遇伤杂煞,亦可转败为功。转而有情,其格愈奇。故遇伤在于佩印,混煞贵乎取清。宣参国命,己卯辛未壬寅辛亥,未中己官透干清,用支会木局,而辛解之,是遇伤而佩印也。李参政命,庚寅乙酉甲子戊辰,甲用酉官,庚金混煞,乙以合之,合煞留官,是杂煞而取清也。

至于官格透清,用印者,又忌见财,以财能去印,未能生官,而适以护伤故也。然亦有逢财反大贵者,如范太傅命,丁丑壬寅己巳丙寅,支中巳丑会金伤官,丙丁解之,透壬岂非破格,却不知两丁并透,用一而足,以丁合壬而财去,以丙制伤官而官清。无情而愈有情,此正造化之妙,变幻无穷,焉得不贵。

至若地支刑冲会合可解,已见前篇,不必再述。而以后诸格,亦不谈及矣。

三十、论正官取运
取运之道,一八字则有一八字之论,其理甚精,其法甚活,只可大略言之。变化在人,不可泥也。

同一宫用财生,而取运不同,斯何以故。盖八字用神,喜神、忌神之外尚有闲事,用神喜忌有定,而闲神无定也。如官用财生,正官,用神也;财,喜神也;伤官,忌神也。而闲神之夹杂,则不一律;地支之位置先后配合,则无一定,故一八字有一八字之论也。

如正官取运,即以正官所统之格,分而配之。正官而用财印,身稍轻则取助身,官稍轻则取助官。若官露而不可逢合,不可杂煞,不可重官,与地支刑冲,不问所就何局,皆不利也。

正官用财,运喜印绶,身旺之地,切忌食伤。若身旺而财轻官弱,即仍取财官运可也。

正官佩印,运喜财乡,伤食反吉。若官重身轻而佩印,则身旺为宜,不必财运也。

正官带伤食,而用印制,运喜官旺印旺之乡,财运切忌。若印绶叠出,财运亦无害矣。

正官而带煞,伤食反为不碍。其命中用此合煞,则财运可行,伤食可行,身旺印绶亦可行,只可不复露七煞。若命用伤官合煞,则伤食与财俱可行,而不宜逢印矣。

此皆大略言之,其八字各有议论。运中每遇一字,各有讲究,随时取用,不可言形,凡格皆然,不独正官也。
三十一、论财格
财为我克,使用之物也。以能生官,所以为美。为财帛,为妻妾,为才能,为驿马,皆才类也。

财喜根深,不宜太露。然一位以清,用格所最喜,不为之露。即非月令用神,若寅透乙,卯透甲之类。一位亦不为过,太多则露矣。然而财旺生官,露亦不忌。盖露以防劫,生官则劫退。譬府库钱粮,有官守护,即使露白,谁敢劫之。如葛参政命,壬申壬子戊午乙卯,岂非财露,惟其生官,所以不忌也。

财格之贵局亦不一,有财旺生官者,身强而不透伤官,不混七煞,贵格也。

有财用食生者,身强而不露官,略带一位比肩,益觉有情。如壬寅壬寅庚辰辛巳,杨侍郎之命是也。透官身弱,则格坏矣。

有财格佩印者,盖孤财不贵,佩印帮身,即以取贵。如乙未甲申丙申庚寅,曾参政之命也。然财印不宜相并,如乙未己卯庚寅辛巳,乙与己两不相能,即有好处,小富而已。

有用食而兼用印者,食与印两不相碍,或有暗官而去食护官,皆贵格也。如吴榜眼命,庚戌戊子戊子丙辰,庚与丙隔两戊而不相克,是食与印不相碍也。如平江伯命,壬申乙巳癸巳辛酉,虽食印相克,而却存巳中戊官,是去食护官也,反是则减福矣。

有财用伤官者,财不甚旺,而比强,略露一位伤官以化之。如甲子辛未辛酉壬辰,甲透未库,逢辛为劫,壬以化劫生财,汪学士命是也。财旺无劫,而透伤,反为不利,盖伤官本非美物,财轻透劫,不得已而用之。旺而露伤,何苦用彼。徒使财遇伤而死,生官之具,安望富贵乎?

有财带七煞者,或合煞存财,或制煞生财,皆贵格也。如毛状元命,乙酉庚辰甲午戊辰,合煞存财也。李御史命,庚辰戊子戊寅甲寅,制煞生财也。

有财用印煞者,党煞为忌,印以化之,格成富局,若冬土逢之,亦贵格。如赵侍郎命,乙丑丁亥己亥乙亥,化煞而即以解冻,又不露财,以杂其印,所以贵也。若财用煞印,而财并透,非特不贵,亦不富矣。

至于壬生午月,癸生巳月,单透财而亦贵,以月暗官也。如丙寅癸巳癸未壬戌,林尚书命是也。又壬生巳月,单透财而亦贵,以其透丙藏戊,弃煞就财,美者存而憎者弃也。如丙辰癸巳壬戌壬寅,王太仆命是也。

至于劫刃太重,弃财就煞,如某一尚书命,丙辰 丙申丙午壬辰,此又变之又变者也。此造日元坐刃,煞露刃藏。身强敌煞,虽秋水通源,而身更旺,若非劫刃重叠帮扶,固不能用煞也;加以中年运程西北,化煞为权,才从煞化,当归入偏官格中。今于财格中论之,诚变之变者矣。

三十二、论财格取运
财格取运,即以财格所就之局,分而配之。其财旺生官者,运喜身旺印绶,不利七煞伤官。若生官而复透印,伤官之地,不甚有害。至生官而带食破局,则运喜印绶而逢煞,反吉矣。

财用食生财,食重而身轻,则喜助身。财食轻而身重,则仍行财食煞运,不忌官印反晦矣。

财格佩印,运喜官乡。身弱逢之,最喜印旺。

财用食印,财轻则喜财食,身轻则喜比印,官运亦碍,煞反不忌也。

财带伤官,财运则亨,煞运不利,运行官印,未见其美矣。

财带七煞,不论合煞制煞,运喜伤食身旺之方。

财用煞印,印旺最宜,逢财必忌,伤食之方,亦顺意矣。

三十三、论印绶格
印绶喜其生身,正偏同为美格。

故财与印不分偏正,同为一格而论之。印绶之格局亦不一,有印而透官者,正官不独取其生印,而即可以为用,与用煞者不同。故身旺印强,不愁太过,只要官星清纯。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,张参政命是也。

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,则如朱尚书命,丙戌戊戌辛未壬辰,壬为戊制,不伤官也。又如临淮侯命,乙亥己卯丁酉壬寅,己为乙制,己不碍官也。

有印而用伤食者,身强印旺,恐其太过泄身,以为秀气。如戊戌乙卯丙午己亥,李状元命是也。若印浅身轻而用,层层伤食,则寒贫之局矣。

有用偏官者,偏官本非美物,藉其生印,不得已而用之,故必身重印轻,或身轻印重,有所不足,始为有情。如茅状元命,己酉癸酉癸未庚申,此身轻印重也。马参政命,壬寅戊申壬辰壬寅,此身重印轻也。若身印并重,而用七煞,非孤则贫矣。

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,则用煞而有制,生身而有泄,不论身旺印重,皆为贵格。如乙丑   辛巳   己巳庚午,孙布政命是也。

有印多而用财者,印重身强,透财以抑太过,权而用之,只要根深,无妨财破。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,汪侍郎命是也。若印轻财重,又无劫财以救,则为贪财破印,贫贱之局也。

即或印重财轻,而兼露伤食,财与食相生,轻而不轻,即可就富,亦不贵矣。然亦有带食而贵者,何也?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,此牛监簿命,乙合庚而不癸,所以为贵。若合财存食,又可类推矣。如己未 甲戌 辛未癸巳,此合财存食之贵也。

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,或合煞,或有制,皆为贵格。如辛亥 庚子 甲辰 乙亥,此合煞留官也。壬子癸卯丙子己亥,此官煞有制也。

至于化印为劫,弃之以就财官,如赵知府命,丙午 庚寅丙午癸巳,则变之又变者矣。更有印透七煞,而劫财以存煞,印亦有贵格,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。然此格毕竟难看,宜细详之。

三十四、论印绶取运
印格取运,即以印格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其印绶用官者,官露印重,财运反吉。伤食之方,亦为最利。

月令印绶,除身弱克泄重,用印滋助日元外,大都不能以印为用。如官露印重者,克化为生,官印皆不能用,须别取用神也。如:丙寅   戊戌   辛酉   戊子。官露印重,官之气尽泄于印,身旺印强,其佳处全在时上子水,泄金之秀,是当以金水伤官取用也。且其金水伤官,并不喜见官星,生于九月,金寒水冷之时,而原局己有丙火暖局,不必再行火运矣。即以金水伤官为用,自以财及食伤运为最利,比劫运亦可行。此造从亥至五十五年,一路金水木运,诚不易得也。

若用官而兼带伤食,运喜官旺印绶之乡,伤食为害,逢煞不忌矣。月令印绥,干透官印,兼透伤食,当以印绶制伤护官为用。

印绶而用伤食,财运反吉,伤食亦利。若行官运,反见其灾。煞运则反能为福矣。印绶用伤食者,月令印绶,而干头伤官食神并透也。身强印旺,以食伤为用耳。

印用七煞,运喜伤食,身旺之方,亦为美地。一见财乡,其凶立至。

若用煞而兼带伤食,运喜身旺印绶之方,伤食亦美,逢官遇财,皆不吉也。印多遇财,运喜劫地,官印亦亨,财乡则忌。印格而官煞兢透,运喜食神伤官,印旺身旺行之以利。若再透官煞,行财运,立见其灾矣。印用食伤,印轻者,亦不利见财。

三十五、论食神格
食神本属泄气,以其能生正财,所以喜之。故食神生财,美格也。财要有根,不必偏正叠出。

如身强食旺而财透,大贵之格。若:丁未 癸卯 癸亥 癸丑,梁丞相之命是也。己未壬申戊子庚申,谢阁老之命是也。

藏食露伤,主人性刚,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,沈路分命是也。偏正叠出,富贵不巨,如:甲午 丁卯癸丑丙辰,龚知县命是也。

夏木用财,火炎土燥,贵多就武,如 己未 己巳甲寅丙寅,黄都督命是也。若不用财,而就煞印,最为威权显赫,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,常国公命是也。

若无印绶,而单露偏官,只要无财,亦为贵格。如戊戌 壬戌 丙子 戊戌,胡会元命是也。若金水食神而用煞,贵而且秀,如:丁亥壬子辛巳丁酉,舒尚书命是也。至于食神忌印,夏火太炎而木焦,透印不碍,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,钱参政命是也。

食神忌官,金水不忌,即金水伤官可见官之谓。至若单用食神,作食神有气,有财运则富,无财运则贫。更有印来夺食,透财以解,亦有富贵,须就其全局之势而断之。至于食神而官煞兢出,亦可成局,但不甚贵耳。

更有食神合煞存财,最为贵格。至若食神透煞,本忌见财,而财先煞后,食以间之,而财不能党煞,亦可就贵。如刘提台命,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。其余变化,不能尽述,类而推之可矣。

三十六、论食神取运
食神取运,即以食神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食神生财,财食轻则行财食,财食重则喜帮身。官煞之方,俱为不美。

食神生财之局,因身轻身重而不同。身重喜行财食,身轻则喜帮身。若食神透干,比劫运俱不忌,官煞运均忌。如丁未   癸卯   癸亥   癸丑。此造妙在亥卯未三合,透出丁火,身强食旺而财透。木火运固美,金水运亦吉,戊戌十年,必有挫折也。此造若原局透一壬合丁,不能照此年法,喜金水木而不宜火土矣。

食用煞印,运喜印旺,切忌财乡。身旺食伤,亦为福运。行官行煞,亦为吉也。食用煞印者,弃月令食神而用煞印也。年法同偏官用印化煞,故最忌财破印官煞,官煞运有印化反吉,若身旺印旺,食伤泄秀亦佳,身弱则不应食伤也。

食神带煞,喜行印绶身旺,食伤亦为美运,财则最忌。若食太重而煞轻,印运最利,逢财反吉矣。食神带煞,原局无印绶也,此段须分三节看:1、身弱,煞克身,食神泄气,倚轻倚重。均不为美,唯有印运最利,比劫亦佳。2、身旺煞强,则食伤制煞,极为贵格。运喜食伤,唯忌财运。3、食神制煞太过,即煞轻食重也,必须扶煞。故财运反吉。然不及印运之美,印可以去食之太过,化煞滋身,一得三用也。如:戊戌   壬戌   丙子   戊戌。此食神制煞太过也。甲乙印运为美,癸亥子丑官煞运反吉,丙寅丁卯劫印帮身,最为美运,戊辰最忌。益丙为太阳之火,水猖显节,不畏水也;土众成慈,遇土反晦也。

食神太旺,而带印运最利,财食伤亦吉。印则最忌官煞,皆不吉也。食神太旺而带印,有种种不同,夏木见火,火旺木焚,运喜印绥,用水润木也。若食神旺,带印而利财者,如:戊戌   己未   丙子   庚寅。丙火通根戌未而时寅,带印也。戊戌己未,土居其四,食伤太旺,运最利财,盖庚申辛酉,泄土之气也。官煞不利,火土枯燥,加入滴水,不足以润燥,而反激其焰也。泄气己重,食伤未必为福,印绥未必为祸,唯非佳运则可知也。八字各个配合不同,为喜为忌,无一定,待举其一例耳。

若食神带印,而透财以解,运喜财旺,食伤亦吉,印与官煞皆忌也。食神带印,透财以解,与上节带印有不同,盖上节食神太旺,而印又不能损食为用,不得己用财泄食伤之气也。此则日元旺,食伤之泄,而带印夺食伤用,故云透财以解。

三十七、论偏官格
煞以攻身,似非美物,而大贵之格,多存七煞。盖控制得宜,煞为我用。如大英雄大豪杰,似难驾驭,而处之有方,则惊天动地之功,忽焉而就。此王侯将相,所以多存七煞也。

七煞之格居亦不一,煞用食制者上也。煞旺食强而身健,极为贵格。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,极等之贵也。

煞用食制,不要露财透印,以财能夺食生煞,而印能去食护煞也。然而财先食后,财生煞而食以制之,格成大贵。如脱丞相命,壬辰甲辰丙戌戊戌,辰中暗煞,壬以透之,戊坐四支,食太重而透甲印,以损太过,岂非贵格。若煞强食浅而印露,则破局矣。

有七煞用印者,印能护煞,本非所宜,而煞印有情,便为贵格。如何参政命,丙寅戊戌壬戌辛丑,戊与辛同,通月令,是煞印有情也。

亦有煞重身轻,用食则身不能当,不若转而就印,虽不通根月令,亦为无情而有情,格亦许贵,但不大耳。

有煞而用财者,财以党煞,本非所喜,而或食被印制,不能服煞,而财以去印存食,便为贵格。如周丞相命也,戊戌甲子丁未庚戌,戊被甲制,不能伏煞,时透庚财,即以清食者,生不足之煞,生煞即以制煞,两得其用,尤为大贵。

又有身重煞轻,煞又化印,用神不清,而借财以清格,亦为贵格。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,刘运使命是也。

更有杂气七煞,干头不透财以清用,亦可取贵。有煞而杂官者,或去官,或去煞,取清则贵。如岳统制命,癸卯丁巳庚寅庚辰,去官留煞也。夫官为贵气,去官何如去煞?岂知月令偏官,煞为用,而官非用,各从其重。

若官格杂煞,而去官留煞,不能如是之贵矣。如沈郎中命是也,丙子 甲午辛亥辛卯,子冲午而克煞,是去煞留官也。有煞无食制,而用印当者,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,赵员外命是也。

至书有制煞不可太过之说,虽亦至理,然运行财印,亦能发福,不可执一也。乃若弃命从煞,则于外格详之。

三十八、论偏官取运
偏官取运,即以偏官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煞用食制,煞重食轻,则助食,煞轻食重,则助煞,煞食均而日主根轻,则助身。忌正官之混杂,畏印绶之夺食。

煞用食制,即食神制煞格也。不论煞轻食重,或煞重食轻,均以身强为第一要义。煞克身,食泄气,以敌制敌,非身强不能用也。身主强健,煞旺食强,极为贵格,若身主弱,则非用印以制食化煞不可。如四格无印,决非美造,至于身主纱,而煞重食轻,喜行食伤制煞运,忌官混杂,畏印夺食,忌财生煞。若煞轻食重。官印财运非特不忌。且为所喜矣。

煞用印绶,不利财乡,伤官为美,印绶身旺,俱为福地。

煞用伤官,行运与食同,七煞用财,其以财而去印存食者不利,劫财伤食皆吉。喜财怕印,透煞亦顺。

其以财而助煞不及者,财已足则喜食印与帮身,财未足则喜财旺而露煞。

煞带正官,不论去官留煞,支煞留官,身轻则喜助身,食轻则喜助食。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。

煞无食制,而用刃当煞。煞轻刃重,则喜助煞,刃轻煞重,则宜制伏。无食可夺,印运何伤,七煞既纯,杂官不利。
三十九、论伤官格
伤官虽非吉神,实为秀气。故文人学士,多于伤官格内得之。而夏木见水,冬金见火,则又秀之尤秀者也。其中格局,比他格多,变化尤多。在查其气候,量其强弱,审其喜忌,观其纯杂,微之尤微,不可执也。

伤官食神,因为泄其秀气,身旺者用官煞之克,不如用食伤之泄。而以食伤为用者,人必聪明颖异,文人学士多属此类,亦自然之势也。夏木见火,谓木火伤官,生于夏令,喜见水润;冬金见水,谓金水伤官,生于冬令,喜见火温,尤为秀气。至于查其气侯,量其强弱,审其喜忌,观其纯杂,为看命之要法,不仅伤官为然也。

故有伤官用财者,盖伤不利于官,所以为凶。伤官生财,则以伤官者为生官之具,转凶为吉,故最利。只要身强,而财有根,便为贵格,如壬午己酉戊午庚申,史春芳命也。

至于化伤为财,大秀气,如罗状元命,甲子乙亥辛未戊子,干头之甲,通根于亥,而又曾未成局,化水为木,化之生财,尤为有情。所以伤官生财,冬金不贵,以冻水不能生木。若乃连水化木,不待于生,安得不为殿元乎?

至于财伤有情,与化伤为财者,其秀气不相上下,如泰龙图命,己卯丁丑丙寅庚寅,己与庚同根,月令是也。

有伤官佩印者,印能制伤,所以为贵。反要伤官旺,身稍弱,始为秀气。如孛罗平章命,壬申   丙午   甲午   壬申,伤官旺印根深,身又弱,又是夏木逢润,其秀百倍,所以为一品之贵。然印旺根深,不必多见,偏正叠出,反为不秀。故伤轻身重,而印绶多见,贫穷之格也。

有伤官兼用财印者,财印相克,本不并用,只要干头两清而不碍。又必生财者,财太旺而带印佩印者,印太重而带财,调停中和,遂为贵格。如丁酉己酉戊子壬子,财太重而带印,而丁与壬隔,戊己两不相碍。且金水多而觉寒,得火融和,都统制命也。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,印太重而带财,亦隔戊己,而丁与壬不相碍。一丞相命是也。反是而财印不并用,亦不秀矣。

有伤官用煞印者,伤多身弱,赖煞生印,以帮身而制伤。如己未   丙子   庚子   丙子,蔡贵妃命也。煞因伤而有制,两得其宜,只要无财,便为贵格。如壬寅   丁未   丙寅 壬辰,夏阁老命是也。

有伤官用官者,他格不用,金水独宜,然要财印为辅,不可官伤并透,如戊申甲子庚午丁丑,藏癸露丁,戊甲为辅,官又得禄,所以为丞相之格。若孤官无辅,或官伤并透,则发福不大矣。

若冬金用官,而有化伤为财,则尤为极秀极贵。如丙申   己亥   辛未   己亥,郑丞相命是也。然亦有非金水而见官者,何也?化伤为财,伤非其伤,非财旺生官,而不作伤官见官论。如甲子   壬申   己亥   辛未,章丞相命是也。

至于伤官而官煞并透,只要干头取清,金水得之,亦贵,不然则空结构而已矣。

四十、论伤官取运
伤官取运,即以伤官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伤官用财,财旺身轻,则利印比。身旺财浅,则喜财运,伤官亦宜。八格之中,伤官格变化最多,取运亦多变化,伤官与食神同也。伤官生财,格之正也,以身轻身重,异其趋向。

伤官佩印,运行官煞为宜,印运亦吉。伤食不碍,财地则凶。

伤官佩印者,一由于日元弱,伤官泄气太重,以制伤扶身而用印,二由于夏水见火,身虽不弱,而火旺木枯,必须得水润泽。是因调和气侯而用印也。

伤官而兼用财印,其财多而带印者,运喜助印。印多而带财者,运喜助财。

伤官而兼用财印,即财格用印,印格用财也。虽月令伤官,而伤官之气,己泄于财。故其枢纽在财而不在伤也。财即不并用,然干头两清,亦可取用,又或财印一在干一在支,两个不相碍,亦作清论。

伤官而用煞印,印运最利,伤食亦亨,杂官非吉,逢财即危。

伤官带煞,喜印忌财,然伤重煞轻,运喜印而财亦吉。惟七煞根重,则运喜伤食,印绶身旺,亦吉,而逢财为凶矣。伤官带煞而原局无印,普通皆喜印化煞制伤扶身,为最佳之运。若伤旺煞轻,则为制煞太过,用印卫煞,印运固美,财运亦吉。

伤官用官,运喜财印,不利食伤。若局中官露,而财印两旺,则比劫伤官,未始非吉矣。伤官用官,大都为调侯而取用,用官本喜财乡,制伤护官,印运亦美,金在四柱配置得宜也。

四十一、论阳刃格
阳刃者,劫我正财之神,乃正财之七煞也。禄前一位,惟六阳有之,故为阳刃。

不曰劫而曰刃,劫之甚也。刃宜伏制,官煞皆宜财印相随,尤为显贵。夫正官而财印相随善矣。七煞得之,毋乃甚乎?不知他格,一煞能伤身,故喜制伏,忌财印。阳刃用官,则赖以制刃,不怕伤身,故反喜财印,忌制伏也。

阳刃用官,透刃不虑,阳刃露煞,透刃无成。盖官能制刃,透不为害。刃能合煞,透则何功。如丙生午月,透壬制刃,而又露丁,丁与壬合,则七煞有贪合忘克之意,如何制刃,故无功。

然同是官煞制刃,而格亦有高低。如官煞露而根深,其贵也大。官煞藏而不露,或露而根浅,其贵也小。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,官透有力,旺财生之,丞相命也。又若辛丑   甲午   丙申   壬辰,透煞根深,财印助之,亦丞相也。

然亦有官煞制刃,带伤食而贵者,何也?或是印护,或是煞太重,而裁损之。官煞轻而取清之,如穆同知命,甲午癸酉庚寅戊寅,癸水伤寅午之官,而戊以合之,所谓印护也。如嘉平章命,甲寅庚午戊申甲寅,煞两透而根太重也,食以制之,所谓裁损也。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,官煞竞出,而壬合丁官,煞纯不杂。况阳刃之格,利于留煞,所谓取清也。

其于丙生午月,内藏己土,可以克水,尤宜带财佩印。若戊生午月,干透丙丁,支会火局,则化刃为印。或官或煞,透则去刃存印,其格愈清。倘或财煞并透露,则犯去印存煞之忌。不作生煞制刃之例,富贵两空矣。

更若阳刃用财,格所不喜。然财根深,而用伤食,以转刃生财,虽不比建禄月劫,可以取贵,亦可就富。不然,则刃与财相搏,不成局矣。

月令阳刃,日元必旺,财根若深,两相对峙,必用伤官食神以通其气,所谓通关也。如甲申、丙子、壬寅、辛亥,喜寅亥相会,木火得其生地,子申会局,食神又得生扶,财气门户,富格也。若刃旺财轻而无食伤,如戊子   戊午   戊戌   戊午,有一申字为子水之根,虽金水不透,非富贵之格,然有相当之结局矣。

四十二、论阳刃取运
阳刃用官,则运喜助官。然命中官根深,则印绶比劫之方,反为美运,但不喜伤食合官耳。

阳刃格最为简单,盖月令阳刃而日元旺,非用官煞克之,即用食伤泄之。阳刃逢财,非食伤通关不可,是其关键在食伤也;刃旺官煞轻,非用印通关不可,既不能克之,不如和之也。然月令阳刃,非必身旺,如一丞相命造:己酉   丙子   壬申   丙午。财旺生官也,虽月令阳刃而财更旺,喜得己酉官印相生,财官印刃,周流不滞。运行印绶比劫之方,皆为美运,官运亦吉,如癸酉壬申辛未三十年是也。甲木食神合官,乙木伤碍官星,均非吉地耳。

阳刃用煞,煞不甚旺,则运喜助煞。煞若太重,则运喜身旺印绶,伤食亦不为忌。

阳刃用煞,与用官之意义相同,所异者官煞之性质耳。官宜生旺,煞宜制伏,故于食伤运,有宜忌之不同也。如命造:辛丑   甲午 丙申   壬辰。煞透根深,虽月令阳刃,而身非旺,用印化煞,而喜阳刃制财以护印也。初运官煞,虽不相宜,然有印化有碍,中过印地,庚辛金不通根,而滋煞助印,均为美运。己丑戊食伤制煞,有印回克,亦可行也。子运冲刃,则非吉矣。

阳刃而官煞并出,不论去官去煞,运喜制伏。身旺亦刑,财地官乡,反为不吉也。阳刃用财,必须有食伤通关,用食伤则喜行财地,其取运与建禄同。

四十三、论建禄月劫格
建禄者,月建而逢禄堂也。禄即是劫。或以禄堂透气,即可依以为用者,非也。故建禄与月劫,可同一格,不必另分。皆以透干会支,别取财官煞食为用。

禄动用官,干头透出为奇,又要财印相随,不可孤官无辅。有用官而印护者,如庚戌戊子癸酉癸亥,金丞相命是也。有用官而财助者,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,李知府命也。

有用官而兼带财印者,所谓身强值三奇,尤为贵气。三奇者财官印也。只要以官隔之,使财印两不相伤,其格便大。如庚午戊子癸卯丁巳,王少师命是也。

禄劫用财,须带伤食,盖月令为劫,而以财作用。二者相克,必以伤食化之,始转劫生财。如甲子丙子癸丑丙辰,张都统命是也。

至于化劫为财,与化劫为生,尤为秀气。如己未 己巳丁未辛丑,丑与己会,即以劫财之火,为金局之财,安得不为大贵。所谓化劫为财也。如高尚书命,庚子甲申庚子甲申,即以劫财之金,化为生财之水。

所谓化劫为生也,禄动用煞,必须制伏。如娄参政命,丁巳壬子癸卯己未,壬合丁财,以去其党煞,卯未会局以制伏是也。

至若用煞而又带财,本为不美。然能去煞存财,又成贵格。戊辰 癸亥壬午丙午,合煞存财,袁内阁命是也。其禄劫之格,无财官而用伤食,泄其太过,亦为秀气。唯春木秋金,用之则贵。

盖木逢火则明,金生水则灵。如张状元命,甲子 丙寅甲子丙寅,木火通明矣。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,金水相涵也,更有禄劫而官煞竞出,必须取清,方为贵格,如一平章命,辛丑庚寅甲辰乙亥,合煞留官也。如辛亥 庚寅 甲申 丙寅,制煞留官也。倘或两官竞出,亦须制伏,所谓争正官不可无伤也。

若夫用官,而孤官无辅,格局便小,难于取贵。若透伤食,便为破格。然亦有官伤并透而贵者,何也?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,庚合乙而去伤存官,王总兵命也。

用财而不透伤食,便难于发端。然干头透一位而不杂,地支根多亦取富,但不贵耳。

用官煞重,而无制伏,运行制伏,亦可发财。但不可官煞太重,致令身危也。

四十四、论建禄月劫取运
禄劫取运,即以禄劫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禄劫用官印护者喜财,怕官星之逢合,畏七煞之相乘。伤食不能为害,劫比未即为凶。

月令禄劫,不能为用,随四柱配合,用财官食伤,即与论财官食伤取运相同也。用官印护者,官星忌伤,而官印并透,以印制伤护官为用也。禄劫透印,日元必旺,故喜财生官,忌官星被合去,或七煞混杂,原局印透,故伤食不能为害,劫比虽非吉运,然原局透官,则劫比亦未必为凶也。

财生喜印,宜官星之值根,畏伤食之相侮,逢财愈见其功,杂煞岂能无碍。

财生喜印者,原局有财生官也。虽用在财官,必须有印,则不畏官旺。印如透出,而财印不相碍,即为三奇格。印护喜财,财生喜印,均宜原局俱备,所谓财印相随是也。然原局财生官,运至印地,亦为美运。

禄劫用财而带伤食,财食重则喜印绶,而不忌比肩。财食轻则宜助财,而不喜印比。逢煞无伤,遇官非福。

禄劫与阳刃相等,单用财为格所忌,非带伤食,不能用财也。亦分身轻身重,食伤重,泄气太过,则宜印绶,逢比劫,有食伤引化而不忌;财食轻蕞喜食伤,财运亦喜,印制食伤,比劫分财,均非所宜。官煞有食伤回克无碍,但不为福耳。

禄劫用煞,以食制,食重煞轻,则运宜助煞,食轻煞重,则运喜助食。

若用煞而带财,命中合煞存财,则伤食为宜,财运不忌。透官无虑,身旺亦亨。若中合财存煞,而用食制,煞轻则助煞,食轻则助食而已。

禄劫而用伤食,财运最宜,煞亦不忌,行印非吉,透官不美。若命中伤食太重,则财运固利,而印亦不忌矣。

禄劫而官煞并出,不论合煞留官,存官制煞,运喜伤食,比肩亦宜。印绶未为良图,财官亦非福运。

四十五、论杂格
杂格者,月令无用,取外格而用之。其格甚多,故谓之杂。大约要干头无官无煞,方成外格。如有官煞,则自有官煞为用,无劳外格矣。若逢财尚可取格,然财根深,或财透两位,则亦以财为重,不取外格也。

以诸格论之,有取五行一方秀气者,取甲乙全亥卯未寅卯辰,又生春月之类,本是一派劫财,以五行各得其全体,所以成格,喜印露而体纯。如癸亥乙卯乙未壬午,吴相公命是也。运亦喜印绶比劫之乡,则食亦吉,官煞则忌矣。

有从化取格者,要化出之物,得时乘令,四支局全。如丁壬化木,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,而又生春月,方许大贵。否则亥未之月,亦是木地,次等之贵。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,一品命也。运喜所化之物,与所化之印绶财伤,亦可,不利官煞。

有倒冲成格者,亦四柱无财官,而对面以冲之,要支中字多,方冲得动。譬如以弱主遇强宾,主不众则宾不从。如戊午戊午戊午戊午,是冲子财也。甲寅 庚午 丙午 甲午,是冲子官也,运忌填实,余俱可行。

有朝阳成格者,戊去朝丙,辛日得官,惟丙戊同禄于巳,即以引汲之意,要干头无木火,方成其格。盖有火,则无待于朝。有木财触戊之怒,而不为我朝,如戊辰辛酉辛酉戊子,张知县命是也。运喜土金水,木运平平,火则忌矣。

有合禄成格者,命无官星,借干支以合之,戊日庚申,以庚合乙,因其主而得其偶。如己未戊辰戊辰庚申,蜀王命是也。癸日庚申,以申合巳,因其主而得其朋。如己酉 癸未癸未庚申,赵丞相命是也。运亦忌真实,不利官煞,更不宜以火克金,使彼受制,而不能合,余则吉矣。

有弃命从财者,四柱皆财,而身无气,舍而从之,格成大贵。若透印,则身赖印生而不从,有官煞,则亦无从财而兼从官煞之理,其格不成。如庚申   乙酉   丙申   乙丑,王十万命造也。运喜伤食财乡,不宜身旺。有弃命从煞者,四柱皆煞,而日主无根,舍而从之,格成大贵。若有伤食,则煞受制而不从,有印则印以化煞而不从,如乙酉乙酉乙酉甲申,李侍郎命是也。运喜财官,不宜身旺,食伤则尤忌矣。

有井栏成格者,庚金行辰申月,方用此格。以申子辰,冲寅午戌财官印绶,合而冲之,若透丙丁,有巳午,则现存官煞,而无待于冲,非井栏之格矣。如戊子庚申庚申庚辰,郭都统制命也。运喜财,不利填实,余皆吉矣。

有刑合成格者,癸日甲寅时,寅刑巳而得财官,格与合禄相似,但合禄则善以合之,而刑合则硬以致之也。命有庚申,则木被冲克,而不能刑,有戊己字,则现透官煞,而无待于刑,非此格矣。如乙未癸卯癸卯甲寅,十二节使命是也。运忌填实,不利金乡,余则吉矣。

有遥合成格者,巳与丑会,本同一局,丑多则会巳,而辛丑日得官,亦合禄之意也。如辛丑辛丑辛丑庚寅,章统制命是也。若命中有子字,则丑与子合而不遥,有丙丁戊己,则辛癸之官煞已透,而无待于遥,别有取用,非此格矣。至于甲子遥己,辗转求合,似觉无情,此格可废。因罗御史命,聊复存之。如甲申甲戌甲子甲子,罗御史命也。

若夫拱禄拱贵,趋乾归禄,夹戌鼠贵,骑龙,日贵,日德,福禄,魁罡,食神,时墓,两干不杂,干支一气,五行俱足之类,一切无理之格,概置勿取。即古人格内,亦有成式。总之意为迁就,硬填入格,百无一似,徒误后学而已。乃若天地双飞,虽富贵亦自有格,不全赖此,而亦能增重其格。即用神不甚有用,偶有依以为用,亦成美格。然而有用神不吉,即以为凶,不可执也。

其于伤官伤尽,谓是伤尽,不宜见官。必尽力以伤之,使之无地容身。更行伤运,便能富贵。不知官有何罪,而恶之如此。况见官而伤,则以官非美物,而伤以制之。又何伤官之谓凶神,而见官之为祸百端乎。予用是说以历试,但有贫贱,并无富贵,未轻信也。近亦见有大贵者,不知何故。然要之极贱者多,不得不观其人物以衡之。

          (完)

上一篇:韦千里选辑 下一篇:一行天元赋

凡是以姓为上卦.名为下卦的取名.命名.起名.改名的64卦象和学术论文.图书音像出版.媒体报道.八字结党与人文典故.八字结党与历代史鉴.曹江声创研的六性堂文化.聚八字与家国天下事为一体.以君臣父子五伦为理论.与六亲社会关系相结合所化出之缘分产生生与克的各个人脉圈.再结合人之四辟“藩镇之祸”“宦官当政”“外戚揽权”“女祸为害”阐述八字跟家运与国运之衰旺.皆默认曹江声老师为中华氏族汉语运气文化易经取名之父.未尊师和授权者皆以侵权论处. 本站是全国独创以六性堂文化为中心思想理论.是全国独家以汉语运气文化命名的中华氏族姓名运气学: 版权和解释权归作者曹江声所有.侵权必究.

蜀ICP备09021483号